<< 詩篇 18: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撒母耳記上 26:23
    耶和華賜福給公義、信實的人。今天耶和華把你交在我手中,但我不願下手傷害耶和華所膏立的王。
  • 馬太福音 18:8-9
    「如果你的手或腳使你犯罪,就砍掉它!因為肢體殘缺著進入永生,總比四肢健全卻被丟進永遠不滅的火中好。如果你的一隻眼睛使你犯罪,就剜出來丟掉它吧!獨眼進入永生,總比雙目健全卻被丟進地獄的火中好。
  • 詩篇 37:27
    你要離惡行善,就必永遠安居。
  • 詩篇 11:7
    因為耶和華是公義的,祂喜愛公義。正直的人必見祂的面。
  • 馬太福音 5:29-30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剜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也比整個人下地獄好。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也比整個人下地獄好。
  • 詩篇 17:3
    你試驗過我的心思,夜間鑒察過我,磨煉過我,找不出任何過犯;我立志口不犯罪。
  • 歷代志上 29:17
    我的上帝啊,我知道你洞察人心,喜愛正直的人。我懷著正直的心甘願獻上這一切,我也看見你這裡的子民甘心樂意地將財物獻給你。
  • 詩篇 7:1-8
    我的上帝耶和華啊,我投靠你,求你拯救我脫離追趕我的人。別讓他們像獅子般撕裂我,無人搭救。我的上帝耶和華啊,倘若我犯了罪,手上沾了不義;倘若我恩將仇報,無故搶奪仇敵,就讓仇敵追上我,踐踏我,使我聲名掃地。(細拉)耶和華啊,求你發怒攻擊我暴怒的仇敵。我的上帝啊,求你來伸張正義。願萬民環繞你,願你從高天治理他們,願你審判萬民!至高的耶和華啊,我是公義正直的,求你為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