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04: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伯記 38:10-11
    為定界限、而設門楗、曰、爾至此則可、毋得踰越、爾之狂瀾、至此而止、
  • 耶利米書 5:22
    耶和華曰、我立永命、以沙界海、不得踰防、雖波濤洶湧而不越、漰渤而不踰、爾不畏我、不戰慄於我前乎、
  • 創世記 9:11-15
    我與爾約、不復以洪水滅眾生、不復以洪水湮地、上帝曰、我與爾暨偕爾之生物、立約有徵、以至永世、置虹雲中、為我與世立約之徵、雲覆地時、虹見雲中、我則念我與爾眾、及凡有血氣之生物、所立之約、不復以洪水滅眾生、
  • 以賽亞書 54:9
    此猶挪亞之洪水、昔我誓云、不復使洪水汎濫於地、今亦誓云、不復怒爾、不復責爾矣、
  • 約伯記 26:10
    劃界於水面、至明暗之境、
  • 詩篇 33:7
    彼匯海水如壘、貯淵泉於庫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