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04: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1:14-18
    神說:“在天上穹蒼中,要有光體來分晝夜;這些光體要作為記號,定節令、日子和年歲;它們要在天上穹蒼中發光,照耀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體,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了星星。神把這些光體安放在天上穹蒼中,照耀地上,管晝夜,分光暗。神看這是好的。
  • 詩篇 19:6
    它從天的這邊出來,繞行到天的那邊;沒有甚麼可以隱藏,得不到它的溫暖。
  • 詩篇 136:7-9
    要稱謝那造成大光的,因為他的慈愛永遠長存。他造太陽管白晝,因為他的慈愛永遠長存。他造月亮和星星管黑夜,因為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 約伯記 31:26-28
    我若見太陽(“太陽”直譯是“光”)照耀,或明月行在空中,以致心中暗暗地受到迷惑,用自己的嘴親手;那麼這也就是該受審判的罪孽,因為我欺哄了高高在上的神。
  • 申命記 4:19
    又恐怕你抬頭望天,看見日、月、星,就是天上萬象的時候,就被勾引,去敬拜和事奉它們,那原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分給天下萬民享用的。
  • 約伯記 38:12
    自你有生以來,你何曾吩咐過晨光照耀,使黎明的曙光知道自己的本位,
  • 耶利米書 31:35
    那使太陽白晝發光,派定月亮和星辰照耀黑夜,又攪動海洋,使海浪澎湃的,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他這樣說:
  • 詩篇 8:3
    我觀看你手所造的天,和你所安放的月亮和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