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箴言 24: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詩篇 107:43
    凡百庶民、智慧是具、深窺斯理、必知耶和華之仁慈兮。
  • 箴言 28:21
    偏視者不公。饋以一方之餅、因之枉法。
  • 箴言 18:5
    聽訟毋袒惡、毋枉直。
  • 箴言 1:6
    玩味箴言之微旨、可悟賢人之隱語。
  • 利未記 19:15
    聽訟之際、勿行非義、無論貧富、勿狥其私、宜秉大公、以為折中。
  • 何西阿書 14:9
    誰有智慧、可悉其情、孰具聰明、可知其道、耶和華之途、無不正、義人履之、罪人蹶焉。
  • 雅各書 3:17
    由上之智、即廉潔、和平、溫良、寛恕、恆存矜恤善行、絕諸偏視偽為、
  • 彼得前書 1:17
    父不偏視人、必依其行為而鞫之、爾既籲父、則寄生斯世、當無日不儆惕、
  • 約翰福音 7:24
    勿審以貌、乃審以義、
  • 提摩太前書 5:20-21
    有罪當眾前謫之、使眾知警、於上帝及主、耶穌基督暨被選之天使前、我諭爾務守此誡、處事勿固執偏視、
  • 詩篇 82:2-4
    謂爾曹聽訟、行私袒惡、將至何時兮、維彼孤子、貧乏煢獨、當為之伸冤兮、窮民遭難、爾其援手、毋為惡人所害兮。
  • 雅各書 2:4-6
    豈非別貧富、而念慮未平乎、凡我良朋聽之哉、上帝選斯世貧者、欲彼信主以為富、可嗣上帝所許愛己者之國、何以爾反辱貧者乎、富者非挾制爾、拘曳爾、以至公庭乎、
  • 歷代志下 19:7
    當畏耶和華、慎爾所為、凡行不義、以貌取人、賄賂是貪者、我上帝耶和華不悅。○
  • 申命記 1:17
    鞫事屬上帝、汝鞫人時、毋行偏視、無論尊卑、必聽其訟、不可畏人、如事關重大、則告於我、我為剖析、
  • 箴言 22:17
    傾耳以聽良言、專心以學智慧。
  • 申命記 16:19
    毋反其正、毋偏視人、毋受賄賂、蓋賂使明者暗、以直為曲、
  • 傳道書 8:1-5
    有智之人、明足以察萬理、光華見於面、無不燭照、變剛為柔、孰能與於斯。既指上帝而誓、必守王命、勿謀不軌、勿致位而不辭、爾若是、恐干王怒、蓋發號出令、由王獨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