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箴言 13:1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箴言 20:21
    始而貪婪、終無福祉。
  • 箴言 10:2
    非義之利、無所裨益、躬行仁義、可免死亡。
  • 雅各書 5:1-5
    富者當思將來之苦而號泣、財自傷、衣自蠹、金銀黯敗、其黯為證、若火之燃、災及其身、蓋爾所積、必見鞫於末日、穫爾田之傭、不給其值、則籲呼升聞於萬有之主、爾處世、樂宴樂、縱淫佚、以快心志、猶牲牷肥腯、以待宰割、
  • 箴言 28:8
    貸人以金、重權子母、以益其財者、所積之金、必為濟貧之人所得。
  • 箴言 27:23-27
    爾之牛羊、牧養必勤。蓋貨財不能永存、冠冕不能世襲。百草萌櫱、菜蔬叢生、為爾斂藏。爾其勤牧群羊、翦羔羊之毛、可以製衣、售牡羊之價、可以鬻田、牝羊出乳、供爾僕婢之食、綽然有餘。
  • 箴言 28:22
    貪婪之人、惟圖富有、不知貧乏將至。
  • 箴言 13:22-23
    作善之人、業遺子孫、惡者之財、為義者所得。貧者力田、多得物產、蓋藏無智、終歸朽壞。
  • 約伯記 27:16-17
    雖藏金若泥沙、積衣若邱陵、而衣適為義人之衣、金適為善人之金、
  • 箴言 28:20
    誠慤之人、永膺多福、急圖富有、必召禍災。
  • 耶利米書 17:11
    譬彼鷓鴣、非己之卵、覆翼而育之、亦猶得非義之利者、不終身而失之、其愚孰甚。
  • 哈巴谷書 2:6-7
    斯眾必作歌以譏刺、曰、他人之財、充積爾家、質當之物、盡歸爾身、久而不償、禍必不遠、困爾者勃興、撼爾者亟起、攘奪爾之所有、
  • 約伯記 20:15
    其平日並吞財貨、上帝必使復吐之。
  • 詩篇 128:2
    勤勞而得食、獲福而亨通兮、
  • 傳道書 5:14
    既遭患難、貨財俱失、雖有子孫、無業可遺。
  • 約伯記 15:28-29
    荒敗之邑、彼來據之、零落之家、彼得處之、然轉瞬間、是邑是家、已變為瓦礫。彼富不成、彼業不成、群畜不蕃息。
  • 約伯記 20:19-22
    蓋剝奪其民、至於貧乏、則遺棄之、人所建之第宅、則強據之。其衷懷不能恬適、其嗜好不能長存。其所食無餘、其享福不永。即當隆盛之時、必遇困厄、受其虐遇者、必群起而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