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数记 35: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25:2
    “你把以下条例告诉以色列人。“你们到了我将要赐给你们的土地后,要让土地每七年在耶和华面前休耕一年。
  • 利未记 14:34
    “你们到了我赐给你们作产业的迦南以后,如果我使那里的房屋中有发霉现象,
  • 申命记 12:9
    因为到如今你们还没有进入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赐给你们作产业的安歇之地。
  • 民数记 34:2
    “你把以下指示告诉以色列人。“你们进入赐给你们作产业的迦南后,你们四境的疆界如下。
  • 约书亚记 20:2-6
    “你吩咐以色列人,照我以前借摩西所吩咐你们的,设立一些城邑作为避难城,好让那些误杀了人的可以逃到那里,免遭仇人追杀。逃进城的人要先站在城门口,向避难城的长老陈明事情的经过,长老就把他们收容到城里,给他们地方住。如果他们的仇人追到,长老们不可把他们交出来,因为他们是无意杀的,跟被杀者无冤无仇。这些人要住在城内,直到在会众面前受了审讯,并且还要等到在任的大祭司死后,才可离城回乡。”
  • 申命记 19:1-2
    “你们的上帝耶和华毁灭那些民族,把他们的土地赐给你们,使你们赶走他们,住进他们的城邑和房屋后,你们要把土地划分为三个地区,在每个地区设立一座避难城,修好通往这三座城的道路,以便误杀人者可以逃往最近的避难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