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28: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3:8
    你們要將火祭獻與永恆主七天;第七天是聖聚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 出埃及記 13:6
    你要喫無酵餅七天;第七天、舉行向永恆主守的節。
  • 民數記 28:18
    頭一天要有聖聚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 出埃及記 12:16
    頭一天你們要有聖聚會,第七天也要有聖聚會;這兩天之內、除了各人所必須喫的、你們所可豫備的以外,一切的工作都不可作。
  • 利未記 23:21
    在這一天、你們要宣告,要有聖聚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這在你們一切的住所要做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條例。
  • 利未記 23:25
    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要將火祭獻與永恆主。』
  • 民數記 29:35
    『第八天你們要有聖節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 利未記 23:3
    工要六日之間作;但第七日是完全歇工的安息日、有聖聚會;甚麼工都不可作:在你們一切的住所、這是歸永恆主的安息日。
  • 民數記 29:12
    『七月十五日、你們要有聖聚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只要過節拜永恆主七天;
  • 民數記 29:1
    七月初一日、你們要有聖聚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這是你們大吹角聲的日子。
  • 民數記 28:26
    『在你們的七七節上、當獻首熟之物那一天、你們將新素祭獻與永恆主的時候、要有聖聚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 利未記 23:35-36
    頭一天要有聖聚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七天之內要將火祭獻與永恆主;第八天要有聖聚會,要將火祭獻與永恆主;這是聖節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