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希米記 5: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斯拉記 4:13
    若許其創建城邑、其後民不納稅輸餉、國帑日虧。
  • 以斯拉記 4:20
    維昔英主、都耶路撒冷、撫有河西四境、餉稅所入、盡歸諸己。
  • 約書亞記 16:10
    迦南人居基色、不為以法蓮人所逐、仍處其中、入貢以服役、至於今日。
  • 尼希米記 9:37
    爾罰我罪、使我國之豐亨見奪於異邦列王、彼轄我及我牲畜、任意以為、使我艱苦備嘗。
  • 申命記 28:47-48
    爾當全盛之時、不中心欣喜、奉事爾之上帝耶和華。故耶和華必遣敵攻爾、使爾饑渴、裸體匱乏、服役於敵、彼於鐵軛置於爾頸、迨爾滅亡。
  • 列王紀上 9:21
  • 以斯拉記 7:24
    我命祭司、利未人、謳歌者、司閽者、殿中奔走者、俱蠲其餉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