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可福音 13: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彼得前書 4:17-18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開始;若是先從我們開始,那麼,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若是義人還僅僅得救,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
  • 雅各書 5:9
    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口了。
  • 希伯來書 10:25-37
    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然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如果我們領受真理的知識以後仍故意犯罪,就不再有贖罪的祭物,惟有戰戰兢兢等候審判和那將吞滅眾敵人的烈火了。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個或三個證人,尚且必須處死,不得寬赦,更何況踐踏神兒子的人,他們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不潔淨,又褻慢施恩的聖靈的人,你們想,他不該受更嚴厲的懲罰嗎?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裏真是可怕呀!你們要追念往日;你們蒙了光照以後,忍受了許多痛苦的掙扎:一面在眾人面前公然被毀謗,遭患難;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你們同情那些遭監禁的人,也欣然忍受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因為你們知道自己有更美好更長存的家業。所以,不可丟棄你們無懼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可以獲得所應許的。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必不遲延。
  • 以西結書 12:25-28
    我-耶和華說話,所說的必定實現,不再躭延。你們這悖逆之家啊,你們在世的日子,我所說的話必定實現。這是主耶和華說的。」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看哪,以色列家的人說:『他所見的異象是許多日子以後的事,所說的預言是指着遙遠的時候。』所以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的話不再有一句躭延,我所說的話必定實現。』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以西結書 7:10-12
    「看哪,那日子!看哪,已來到!厄運已經發生!杖已開花,驕傲已發芽。殘暴興起,成了罰惡的杖。他們將一無所有,他們的富足、他們的財寶都不復存在;他們中間也不再有尊榮。時候到了,日子近了,買主不可歡喜,賣主也不用愁煩,因為烈怒已經臨到他們眾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