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可福音 13: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彼得前書 4:17-18
    蓋審判之時機已熟;其以天主聖宅為開端、宜也。然既以吾人為開端、則一般未順天主福音之人、其結局又將如何!若義人之蒙救、猶若是其難也;則悖逆不道之人、其將何地以自容耶?
  • 雅各書 5:9
    兄弟不可互相怨尤、庶免遭受審判。蓋審判者已及門矣。
  • 希伯來書 10:25-37
    集會之事、切勿中輟、如若輩無恆者之所為也。亟宜彼此勗勉夾持;蓋彼日伊邇、更無因循之餘地矣。夫吾人既認識真道、如再明知故犯、則不復有贖罪之祭、而其所餘者、惟觳觫待刑、以候吞滅悖逆之燎火而已。昔人干犯摩西律法、根據二三人之證言、尚且殺之無貸;何況蹂躪天主聖子、輕慢聖德所本之盟血、褻瀆恩寵所自之聖神、爾謂其所當受之刑罰、更堪設想乎!『伸冤在我、報應不爽。』『惟彼上主、黜陟厥民。』吾人固知作是語者之為誰也。遭受永生天主之譴怒、可怖也已!爾等當一憶曩昔初蒙光照之日、爾等如何備嘗艱苦、頻遭橫逆、不惟自身受垢蒙辱、若優伶之演劇、供眾一粲;即同道中有遭此垢辱者、爾等亦莫不痛苦身受。爾等不惟體恤囹圄中人、即自己產業之被劫奪、亦能逆來順受、且欣然自樂、固知另有盡善盡美、可大可久之嗣業在也。惟望毋失勇毅之氣、必有厚報。蓋欲奉行天主之旨而獲所諾、則耐德尚矣。『尚待片晷、須臾之間、彈指之頃、而將臨者自至、其必不復稽延矣!
  • 以西結書 12:25-28
  • 以西結書 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