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7:3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詩篇 22:18
    分我外服、鬮我裏衣、
  • 馬可福音 15:24-32
    既釘之十字架、則鬮分其衣、以觀孰得、釘之於十字架、時在巳初、時在巳初原文作正第三時書訟之之由於標曰、猶太人王、又將二盜同釘十字架或作釘耶穌時又用兩十字架釘二盜一左一右、是應經所載云、被人列於罪犯中、有原文抄本無此節過者譏之、搖首曰、噫、毀聖殿三日又建之者、今宜自救、由十字架下矣、祭司諸長、及經士、亦如此戲之、相語曰、彼救他人、不能自救、以色列王基督、今可由十字架而下、使我見而信、同釘者亦詬之、○
  • 使徒行傳 4:10
    則爾眾與以色列民、當知拿撒勒耶穌基督、爾釘之十字架、天主所復活者、即以其名、使此人得愈、立於爾前、
  • 路加福音 23:34
    耶穌曰、父、赦之、因彼不知所為也、人乃鬮分耶穌之衣、
  • 約翰福音 20:20
    言竟、以手及脅示之、門徒見主而喜、
  • 約翰福音 20:27
    遂謂多瑪曰、伸爾指、探我手、伸爾手、探我脅、毋不信、當信焉、
  • 詩篇 22:16
    犬類圍困我、惡人黨羽環攻我、刺穿我手我足、
  • 約翰福音 19:23-24
    兵卒釘耶穌後、遂取其衣、四分之、各得一分、又取耶穌之裏衣、裏衣無縫、自上至下渾織、兵卒相語曰、毋裂之、可為之鬮、以觀誰得、是為應經所載云、彼分我外服、為我裏衣而鬮、兵卒所為者果如是也、
  • 約翰福音 20:25
    眾門徒告之曰、我儕已見主矣、多瑪曰、我若不見其手中釘跡、不以指探其釘跡、不以手探其脅、則不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