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19: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腓立比書 3:6
    以熱情論、固迫辱聖教會、不遺餘力者也。以守法論、固無懈可擊也。
  • 羅馬書 3:19-23
    夫法之所言、所以昭示法內之人、亦所以塞夫人之口、而使舉世皆服罪於天主之前也。蓋徒恃遵行律法、無人能稱義於天主之前;惟因法而知罪耳。今天主之正義、初不因法而彰;法與先知、不過為斯義之佐證。天主之正義、惟憑信仰耶穌基督、而加於篤信者之身;無偏無倚、一視同仁。舉世莫非罪人、固未有能懷天主之明德者也。
  • 路加福音 15:7
    故予語爾、一罪人回頭、其慰悅天心、有逾於九十九善人之無庸悔改者焉。
  • 路加福音 18:21-22
    其人對曰:『凡此皆自幼遵行。』耶穌聞其言、而謂之曰:『尚缺一事、當盡鬻所有、施諸貧人、用積寶於天、然後來從予遊。』
  • 羅馬書 7:9
    我生之初尚無法、誡命一至、罪於是乎生、而我於是乎死矣。
  • 路加福音 18:11-12
    法利塞昂立默念、曰:「謝主俾我異若眾!眾或貪污、或犯義、或奸淫、謝主俾我異斯稅吏!我每週守齋二次、所得什一以獻。」
  • 加拉太書 3:24
    是故律法實為吾人之蒙師、所以引導吾人、達於基督、俾因信德而成義也。
  • 路加福音 15:29
    長子曰:「兒事父有年、未嘗有違、父向未賜兒一羔、與朋儕共讌。
  • 約翰福音 8:7
    若輩詰之不已、乃挺立而對曰:『爾曹中之無罪者、請首先投石。』
  • 馬可福音 10:20-21
    對曰:『夫子、凡此皆自幼遵行。』耶穌顧而悅之。又謂之曰:『爾尚缺一端、宜罄售爾之所有、施諸貧人、積寶于天、來從我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