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10:4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9:48
    而謂其徒曰:『凡以予名義納此小兒者、即納予、亦即納遣予者。蓋爾中最小者、斯為大矣。』
  • 約翰福音 13:20
    予切實語爾、納予所遣者、即是納予、而納予、即是納遣予者也。』
  • 馬太福音 18:5
    凡因余名接納若斯一孩者、即納我也。
  • 路加福音 10:16
    人能聽爾、是即聽予;人若拒爾、是即拒予;拒予、亦即拒遣予者也。』
  • 加拉太書 4:14
    而爾非惟未嫌病軀而厭棄之、且竭誠予以接待、一若歡迎天神或基督本人也者。
  • 2約翰福音 1:9
  • 馬太福音 25:40
    王將謂之曰:「吾實語爾、爾所施於我兄弟中之至微者、即施之於我身也。」
  • 約翰福音 20:21
    耶穌復諭之曰:『賜爾平安!正如聖父遣予、予亦遣爾。』
  • 帖撒羅尼迦前書 4:8
    故凡倒行逆施者、非逆於人、乃逆於賜爾聖神之天主也。
  • 馬太福音 25:45
    王將答曰:「吾實語爾爾未施之於至微者、即未施之於吾身耳。」
  • 馬可福音 9:37
    曰:『凡以我名義、能納一介小子如此孩者、便是納我;納我者、非納我、乃納遣我者。』
  • 1約翰福音 2:22-23
  • 腓立比書 2:10-11
    使天上人間乃至地下一切生靈、莫不聞其名而屈膝、眾口同聲、咸稱耶穌基督為主、而歸榮於天主聖父焉。
  • 約翰福音 12:44-49
    耶穌嘗揚聲而言曰:『信予者、非信予、乃信遣予者;睹予者、亦即睹遣予者也。予之來、所以為世之光、庶幾信予者不復滯留於黑暗之中。人聞吾言而不之信者、予亦不之咎。予之來、非為咎世、乃為救世。拒予而不納吾言者、自有咎之者在;吾所傳之道、將於末日定若人之罪。蓋吾言非由己出、乃遣予之父以所當言、所當傳者、命予言之傳之耳。
  • 哥林多後書 5:20
    是則吾儕代表基督、而為天主之星使、不啻天主假吾儕之口而作勸勉焉。因此、吾儕代表基督、剴切求爾、速與天主重歡。
  • 約翰福音 5:23
    欲使眾人敬子如敬父、凡不敬子者、即不敬遣子之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