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9:4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9:22
    且曰人子尚須備嘗苦難、為長老司祭經生所棄、終且被害、第三目復活。
  • 希伯來書 12:2-5
    而致景仰於耶穌乎?耶穌者、乃吾人信德之金聲玉振也。曩者彼為前途不可思議之神樂、而甘嘗垢辱、毅然肩負苦架。今則安坐天主寶位之右矣。爾等當細心體驗、耶穌當時如何忍受群小之拂逆、庶幾不致灰心而自餒。爾等之抵抗罪孽、究竟未至流血也。夫天主訓爾如子、爾豈已忘之乎?其言曰:『吾兒莫輕鍛鍊恩、受主懲責毋灰心;
  • 路加福音 24:44
    耶穌又謂諸徒曰:『曩日與爾同處、予曾明言、摩西律先知書與聖詠中所載予事、悉當應驗。』
  • 撒母耳記下 24:14
  • 約翰福音 16:4
    然予既以此相告、則爾等遭此際遇、將能回憶吾言。
  • 路加福音 18:31
    耶穌集十二門徒、而告之曰:『爾其識之!吾儕上耶路撒冷、凡先知所紀當臨於人子之事、悉將見驗。
  • 路加福音 24:6-7
    渠不在此、已復活矣。當憶其在加利利時如何語爾;不言人子須陷於罪人之手、被釘十字架、至第三日而復活乎?』
  • 馬太福音 16:21
    自是耶穌始預示其徒、彼須往耶路撒冷、將陷於長老、經生、司祭之手、備受凌辱、乃至被殺;第三日復活。
  • 以賽亞書 32:9-10
  • 馬太福音 26:2
    『爾知十日後、即為免難節、人子將被縛而釘於十字架矣。』
  • 使徒行傳 2:23
    彼按天主之定謨及預知、被付於人而爾曹復假不義者之手、釘死之於十字架上;
  • 路加福音 1:66
    聞者心志之、而相語曰:『此子將為何如人耶?蓋主之大能與俱。』
  • 馬可福音 8:31
    嗣謂人子須歷諸苦、為長老司祭長經生所絕、終必被害、第三日復活。
  • 馬太福音 21:38-39
    孰意園戶一見其子、乃共議曰:「斯乃厥嗣、我等盍共殺之、可佔其產:」於是執而殺之葡萄園外。
  • 希伯來書 2:1
    因此、吾人允宜以非常之毅力、恪守所聞、始終不渝。
  • 路加福音 2:19
    而瑪莉雅惟將諸事藏之於懷、潛心玩味。
  • 路加福音 2:51
    耶穌與之同返納匝勒、事之惟孝。聖母將諸事存於懷中潛心默識。
  • 馬太福音 20:18-19
    『此次吾儕上耶路撒冷、人子將被付於經生司祭長、擬死、解送外邦人、受辱受撻、釘死於十字架上、至第三日復活。』
  • 馬可福音 9:31
    誨其徒而告之曰:『人子將被付於人之手、見殺後、三日復起。』
  • 使徒行傳 4:27-28
    今希祿與般雀‧比辣多果率異邦及義塞之人民、群集於城、反抗爾之聖子耶穌即爾所膏沐、以奉行爾所手訂之聖謨者也。
  • 約翰福音 19:11
    耶穌對曰:『設非自天所授、爾亦焉能有權於我哉!是故交予於爾者、厥罪尤大。』
  • 帖撒羅尼迦前書 3:3-4
    庶幾造次顛沛無所動心。蓋知受苦受難、實為吾人分內之事。嚮者吾與爾俱、早已預告吾人必有憂患、今果見驗、亦爾等之所親歷也。
  • 馬太福音 17:22-23
    人且殺之、惟第三日復活。』諸徒為之憾然。行至葛法農、有稅胥至、問伯鐸祿曰:『汝師不輸稅乎?』
  • 約翰福音 2:19-22
    耶穌應曰:『爾試摧毀斯殿、予將於三日內重建之。』猶太人曰:『此殿歷四十六載始成、爾乃欲以三日重建耶?』顧耶穌所言之殿、乃指其身。迨其自死者中復活、諸徒回憶斯言、乃益信古經及耶穌所言。
  • 使徒行傳 3:13-15
    亞伯漢意灑格雅各伯之天主、吾列祖之天主、厥子耶穌、已蒙榮寵。此即爾曹曩日執交比辣多、比辣多意欲釋之、而爾曹則擯絕之於比辣多之前者也。爾曹擯絕神聖之義者、而求釋兇暴;爾曹殘殺生命之主、而天主則已使之起死回生吾儕實為其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