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8: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2:2-3
    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隱藏的事也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密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屋頂上被人宣揚。」
  • 馬太福音 10:26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隱藏的事也沒有不被知道的。
  • 馬可福音 4:22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也沒有不露出來的。
  • 傳道書 12:14
    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
  • 哥林多前書 4:5
    所以,時候未到,在主來以前甚麼都不要評斷,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揭發人的動機。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着稱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