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7:5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5:34
    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你的災病痊癒了。」 (cunpt)
  • 路加福音 8:48
    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去吧!」 (cunpt)
  • 馬太福音 9:22
    耶穌轉過來,看見她,就說:「女兒,放心!你的信救了你。」從那時候,女人就痊癒了。 (cunpt)
  • 路加福音 18:42
    耶穌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 (cunpt)
  • 馬可福音 10:52
    耶穌說:「你去吧!你的信救了你了。」瞎子立刻看見了,就在路上跟隨耶穌。 (cunpt)
  • 以弗所書 2:8-10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cunpt)
  • 羅馬書 5:1-2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着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cunpt)
  • 雅各書 2:14-26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着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cunpt)
  • 哈巴谷書 2:4
    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 (cunpt)
  • 路加福音 8:42
    因他有一個獨生女兒,約有十二歲,快要死了。耶穌去的時候,眾人擁擠他。 (cunpt)
  • 路加福音 8:18
    所以,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 (cunpt)
  • 傳道書 9:7
    你只管去歡歡喜喜吃你的飯,心中快樂喝你的酒,因為神已經悅納你的作為。 (cun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