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0:4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12:40
    他們吞沒了寡婦的房產,又假裝作冗長的禱告。這些人必受更重的刑罰。”
  • 雅各書 3:1
    我的弟兄們,你們不應該有太多人作教師,因為知道我們作教師的將受更嚴厲的審判。
  • 提多書 1:16
    他們聲稱認識神,卻在行為上否認他。他們是可憎的、悖逆的,在各樣的善事上,是毫無用處的。
  • 路加福音 12:1
    那時有成千上萬的人聚在一起,甚至彼此踐踏。耶穌就先對門徒說:“你們要提防法利賽人的酵,就是虛偽。
  • 路加福音 12:47-48
    那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也不照他的意思行,必多受責打;但那不知道的,雖然作了該受責打的事,也必少受責打。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 耶利米書 7:6-10
    如果你們不欺壓寄居的,不欺壓孤兒寡婦,不在這地方流無辜人的血,也不跟從別的神,自招禍患;我就讓你們在賜給你們列祖直到永遠的這地方居住。“可是,你們竟然倚靠虛謊無益的話。你們怎可偷盜、兇殺、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跟從你們素不認識的別神,然後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站在我面前,說:‘我們安全啦!’你們這樣就可以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嗎?
  • 彌迦書 2:8
    你們卻像仇敵一樣,起來攻擊我的子民(“你們卻像仇敵一樣,起來攻擊我的子民”或譯:“然而,我的子民竟興起來像仇敵一樣”);你們竟從安詳過路的人身上剝去衣服,從不願作戰的人身上剝去外衣。
  • 路加福音 10:12-14
    我告訴你們,當那日,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所受的還輕呢。“哥拉遜啊,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那裡行過的神蹟,如果行在推羅和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了。在審判的時候,推羅和西頓所受的,比你們所受的還輕呢。
  • 阿摩司書 8:4-6
    踐踏窮乏人又除掉國中困苦人的,你們要聽這話。你們說:“月朔甚麼時候過去,好讓我們可以賣五穀;安息日甚麼時候結束,好讓我們可以開市賣穀物。我們賣東西就把升斗弄小,收銀子卻用加重了的法碼,我們要用假秤欺騙人。我們用銀子買窮人,用一雙鞋換取窮乏人;連麥碎也賣掉。”
  • 阿摩司書 2:7
    他們踐踏窮人的頭,好像踐踏地面的塵土;他們把困苦人應有的權益奪去;兒子和父親與同一個女子親近,故意褻瀆我的聖名。
  • 以西結書 33:31
    他們成群來到你那裡,坐在你面前,像是我的子民一樣。其實他們聽了你的話,卻不去行;他們只是用口表示愛慕,他們的心卻是追隨不義之財。
  • 以賽亞書 10:2
    他們想藉此屈枉窮乏人的公義,剝奪我子民中困苦人的權利,使寡婦作了他們的掠物,使孤兒作了他們的擄物。
  • 彌迦書 3:2
    然而,你們恨惡良善,喜愛邪惡,從人身上剝皮,從人骨頭上剔肉。
  • 馬太福音 23:13
    “虛偽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哪,你們有禍了!你們在人面前關了天國的門,自己不進去,連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准他們進去。﹙有些抄本有第
  • 馬太福音 11:22-24
    但我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推羅和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輕呢。迦百農啊!你會被高舉到天上嗎?你必降到陰間。在你那裡行過的神蹟,如果行在所多瑪,那城還會存留到今天。但我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那地方所受的,比你還輕呢。”
  • 提摩太後書 3:2-6
    那時,人會專愛自己、貪愛錢財、自誇、高傲、褻瀆、悖逆父母、忘恩負義、不聖潔、沒有親情、不肯和解、惡言中傷、不能自律、橫蠻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容易衝動、傲慢自大、愛享樂過於愛神,有敬虔的形式,卻否定敬虔的能力;這些人你應當避開。他們中間有人潛入別人的家裡,操縱無知的婦女。這些婦女被罪壓住,又被各種私慾拖累,
  • 馬太福音 23:26-28
    瞎眼的法利賽人哪,先把杯和盤的裡面洗淨,好使外面也可以乾淨。“虛偽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哪,你們有禍了!你們好像粉飾了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各樣的污穢;照樣,你們外面看來像義人,裡面卻充塞著虛偽和不法。
  • 以西結書 22:7
    在你裡面輕視父母的;在你中間有壓迫寄居的和欺負孤兒寡婦的。
  • 彌迦書 2:2
    他們要田地,就去搶奪;想要房屋,就去強取。他們欺壓人和他的家眷,取人和人的產業。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5
    我們從來不說奉承的話,這是你們知道的,神可以作證,我們並沒有藉故起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