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8: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赛亚书 1:17
    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 (cunps)
  • 罗马书 13:3-4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cunps)
  • 申命记 27:19
    “‘向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cunps)
  • 约伯记 22:9
    你打发寡妇空手回去,折断孤儿的膀臂。 (cunps)
  • 撒母耳记下 14:5-24
    王问她说:“你有什么事呢?”回答说:“婢女实在是寡妇,我丈夫死了。我有两个儿子,一日在田间争斗,没有人解劝,这个就打死那个。现在全家的人都起来攻击婢女,说:‘你将那打死兄弟的交出来,我们好治死他,偿他打死兄弟的命,灭绝那承受家业的。’这样,他们要将我剩下的炭火灭尽,不与我丈夫留名留后在世上。”王对妇人说:“你回家去吧!我必为你下令。”提哥亚妇人又对王说:“我主我王,愿这罪归我和我父家,与王和王的位无干。”王说:“凡难为你的,你就带他到我这里来,他必不再搅扰你。”妇人说:“愿王记念耶和华你的神,不许报血仇的人施行灭绝,恐怕他们灭绝我的儿子。”王说:“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你的儿子连一根头发也不致落在地上。”妇人说:“求我主我王容婢女再说一句话。”王说:“你说吧!”妇人说:“王为何也起意要害神的民呢?王不使那逃亡的人回来,王的这话就是自证己错了!我们都是必死的,如同水泼在地上,不能收回。神并不夺取人的性命,乃设法使逃亡的人不致成为赶出、回不来的。我来将这话告诉我主我王,是因百姓使我惧怕。婢女想,不如将这话告诉王,或者王成就婢女所求的。人要将我和我儿子从神的地业上一同除灭,王必应允救我脱离他的手。婢女又想,我主我王的话必安慰我;因为我主我王能辨别是非,如同神的使者一样。惟愿耶和华你的神与你同在!”王对妇人说:“我要问你一句话,你一点不要瞒我。”妇人说:“愿我主我王说。”王说:“你这些话莫非是约押的主意吗?”妇人说:“我敢在我主我王面前起誓:王的话正对,不偏左右,是王的仆人约押吩咐我的,这些话是他教导我的。王的仆人约押如此行,为要挽回这事。我主的智慧却如神使者的智慧,能知世上一切事。”王对约押说:“我应允你这事。你可以去,把那少年人押沙龙带回来。”约押就面伏于地叩拜,祝谢于王,又说:“王既应允仆人所求的,仆人今日知道在我主我王眼前蒙恩了。”于是约押起身往基述去,将押沙龙带回耶路撒冷。王说:“使他回自己家里去,不要见我的面。”押沙龙就回自己家里去,没有见王的面。 (cunps)
  • 约伯记 29:13
    将要灭亡的为我祝福;我也使寡妇心中欢乐。 (cunps)
  • 以赛亚书 1:21-23
    可叹,忠信的城变为妓女!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的酒用水搀兑。你的官长居心悖逆,与盗贼作伴,各都喜爱贿赂,追求赃私。他们不为孤儿伸冤;寡妇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们面前。 (cunps)
  • 耶利米书 5:28
    他们肥胖光润,作恶过甚,不为人伸冤!就是不为孤儿伸冤,不使他亨通,也不为穷人辨屈。” (cunps)
  • 路加福音 18:7-8
    神的选民昼夜呼吁他,他纵然为他们忍了多时,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吗?我告诉你们,要快快地给他们伸冤了。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德吗?” (cun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