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18: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箴言 29:7
    義人關注貧寒人的案情;惡人不明瞭這種知識。
  • 路加福音 18:4
    他很久不受理,後來心裏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
  • 羅馬書 3:14-18
    滿口是咒罵苦毒。他們的腳為殺人流血飛跑;他們的路留下毀壞和災難。和平的路,他們不認識;他們眼中不怕神。」
  • 彌迦書 3:1-3
    於是我說:雅各的領袖,以色列家的官長啊,你們要聽!你們豈不知道公平嗎?你們惡善好惡,剝我百姓身上的皮,從他們的骨頭上剔肉,你們吃我百姓的肉,剝他們的皮,打斷他們的骨頭,如切塊下鍋,如釜中的肉。
  • 以西結書 22:6-8
    「看哪,以色列的領袖在你那裏,為了流人的血各逞其能。你那裏有輕慢父母的,在你當中有欺壓寄居者的,你那裏也有虧負孤兒寡婦的。你藐視我的聖物,干犯我的安息日。
  • 約伯記 29:7-17
    我出到城門,在廣場安排座位,年輕人見我而迴避,老年人起身站立。王子都停止說話,用手摀口;領袖靜默無聲,舌頭貼住上膛。耳朵聽見了,稱我有福;眼睛看見了,就稱讚我。因我拯救了哀求的困苦人和無人幫助的孤兒。將要滅亡的為我祝福,我使寡婦心中歡呼。我穿上公義,它遮蔽我;我的公平如外袍和冠冕。我作瞎子的眼,瘸子的腳。我作貧窮人的父;我不認識之人的案件,我也去查明。我打破不義之人的大牙,從他牙齒中奪走他所搶的。
  • 詩篇 8:1-4
    耶和華-我們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你將你的榮耀彰顯於天。你因敵人的緣故,從孩童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使仇敵和報仇的閉口無言。我觀看你手指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
  • 出埃及記 18:21-22
    你也要從百姓中選出有才能的人,敬畏神、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來管理百姓。他們要隨時審判百姓;重大的事要送到你這裏,小事就由他們自行判決。這樣,你就可以輕省一些,他們可以與你分擔。
  • 歷代志下 19:3-9
    然而你還有善行,因你從國中除掉亞舍拉,立定心意尋求神。」約沙法住在耶路撒冷,以後又出巡民間,從別是巴直到以法蓮山區,引導百姓歸向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他在國中,在猶大一切堅固城設立審判官,各城都是如此。他對審判官說:「你們應當謹慎所做的事,因為你們審判不是為人,而是為耶和華。在審判的事上,他必與你們同在。現在,你們應當敬畏耶和華,謹慎辦事,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沒有不義,不看人的情面,也不受賄賂。」約沙法從利未人和祭司,以及以色列族長中,也委派人在耶路撒冷為耶和華施行審判,為耶路撒冷的居民聽訟斷案。約沙法吩咐他們說:「你們當這樣,以敬畏耶和華、誠實和純正的心辦事。
  • 耶利米書 22:16-17
    他為困苦和貧窮的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認識我不就在此嗎?這是耶和華說的。你的眼和你的心卻專顧不義之財,流無辜人的血,行欺壓和殘暴。
  • 以賽亞書 33:8
    大路荒涼,行人止息;盟約撕毀,見證被棄,人也不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