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9: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7:29-34
    「你把以下條例告訴以色列人。「凡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的,都要從平安祭中取出一份獻給耶和華作禮物。他要親手將這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帶來,將祭牲的脂肪和胸肉帶來,在耶和華面前將胸肉搖一搖,當作搖祭獻上。祭司要把脂肪放在壇上焚燒,胸肉歸亞倫及其子孫。你們要把祭牲的右腿獻為舉祭,歸給祭司。要把右腿歸給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的血和脂肪的那位祭司。因為耶和華已經從以色列人獻的平安祭中,把作搖祭的胸肉和作舉祭的腿肉賜給祭司亞倫及其子孫。他們在以色列人中要永遠享有這一份。
  • 利未記 3:14-17
    獻祭者要取出遮蓋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的脂肪、兩個腎臟和腎臟上面靠近腰部的脂肪以及肝葉,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