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7: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6:29
    这些祭肉是至圣之物,祭司家族中的男子都可以吃。
  • 利未记 2:3
    剩下的素祭要归亚伦及其子孙,这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是至圣的。
  • 民数记 18:9-10
    以色列人献给我的至圣之物——素祭、赎罪祭和赎过祭中留下不烧的部分都归你和你的子孙。你们男子都可以吃这些圣物,要在极其圣洁的地方吃。要把这些视为圣物。
  • 利未记 6:16-18
    亚伦及其子孙要吃剩下的祭物,要在会幕院子里的圣洁之处做无酵饼吃。做饼时不可加酵。这些祭物是我从献给我的火祭中赐给他们的,像赎罪祭和赎过祭一样是至圣之物。亚伦的子孙中,男子都可以吃。这是他们世世代代应得之份。凡接触到这些祭物的都会变得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