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6:3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28:48
    所以你必在飢餓、乾渴、赤露、缺乏之中事奉耶和華所打發來攻擊你的仇敵。他必把鐵軛加在你的頸項上,直到將你滅絕。
  • 耶利米書 44:12-14
    那定意進入埃及地、在那裏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我必使他們盡都滅絕,必在埃及地仆倒,必因刀劍饑荒滅絕;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遭刀劍饑荒而死,以致令人辱罵、驚駭、咒詛、羞辱。我怎樣用刀劍、饑荒、瘟疫刑罰耶路撒冷,也必照樣刑罰那些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甚至那進入埃及地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都不得逃脫,也不得存留歸回猶大地。他們心中甚想歸回居住之地;除了逃脫的以外,一個都不能歸回。」
  • 以賽亞書 27:13
    當那日,必大發角聲,在亞述地將要滅亡的,並在埃及地被趕散的,都要來,他們就在耶路撒冷聖山上敬拜耶和華。
  • 耶利米書 42:22
    現在你們要確實地知道,你們在所要去寄居之地必遭刀劍、饑荒、瘟疫而死。」
  • 申命記 4:26-27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見證,你們必在過約旦河得為業的地上速速滅盡!你們不能在那地上長久,必盡行除滅。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在他所領你們到的萬國裏,你們剩下的人數稀少。
  • 耶利米書 42:17-18
    凡定意要進入埃及在那裏寄居的必遭刀劍、饑荒、瘟疫而死,無一人存留,逃脫我所降與他們的災禍。』「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怎樣將我的怒氣和忿怒傾在耶路撒冷的居民身上,你們進入埃及的時候,我也必照樣將我的忿怒傾在你們身上,以致你們令人辱罵、驚駭、咒詛、羞辱,你們不得再見這地方。』
  • 申命記 28:68
    耶和華必使你坐船回埃及去,走我曾告訴你不得再見的路;在那裏你必賣己身與仇敵作奴婢,卻無人買。」
  • 耶利米書 44:27-28
    我向他們留意降禍不降福;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必因刀劍、饑荒所滅,直到滅盡。脫離刀劍、從埃及地歸回猶大地的人數很少;那進入埃及地要在那裏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必知道是誰的話立得住,是我的話呢?是他們的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