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5: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5:10
    使閱五十年成聖、普告宇內居民、此為禧年、得以自由、人各歸其業、返其家。
  • 民數記 36:4
    值以色列族禧年、則女之業必歸於所適支派、而我祖之業必將少減。
  • 利未記 27:17-24
    如其獻田、適值禧年、則爾所估之價、必為定例。如其獻田、在禧年之後、則祭司必權其後至禧年之歲月、以減其價、如己獻田、而欲贖之、當於所估之價、加五分之一、田則歸己。如不贖田、或祭司轉鬻於人、則不可復贖、禧年既屆、必以其田、恆供我役、歸於祭司、若獻禮物然。如人以田獻我、供我役事、是田乃購於人、非祖父所遺者、則祭司必視禧年之遠近、以估其價、必使即償其金、供我役事、待禧年至、田歸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