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4: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9:21
    你的眼睛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 馬太福音 5:38
    “你們聽過有這樣的吩咐:‘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 馬太福音 7:2
    你們怎樣判斷人,也必怎樣被判斷;你們用甚麼標準衡量人,也必照樣被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