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3: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28:30
    更獻牡山羊一、為爾贖罪、
  • 哥林多後書 5:21
    天主使彼無罪者、為我儕成為罪、使我儕因彼成為天主之義、或作天主使彼無罪者為我儕視為有罪致我儕賴彼而得天主之義
  • 利未記 7:11-18
    所獻於主平安祭之例如是、若為感謝獻祭、則偕感謝祭牲、同獻和油之無酵餅、抹油之無酵薄餅、油貫之細麵、及和油之餅、又用有酵之餅、與感謝平安祭牲同獻為祭、由所獻之各物中取其一、舉而獻於主、歸於灑平安祭牲血之祭司、因感謝所獻之平安祭牲、其肉必食於獻祭之日、毋留於明日、若所獻之祭為償願、或樂意而獻、則食於獻祭之日、所餘者明日亦可食、祭肉若留至三日、必焚之以火、平安祭之肉、留至三日而人食之、則祭不見納、所獻者不足為祭、乃為可憎者、食之則自取罪戾、
  • 利未記 16:15
    乃宰為民作贖罪祭之牡山羊、攜其血入幔內、灑於贖罪蓋上、又灑於贖罪蓋前、如撒犢之血然、
  • 利未記 3:1-17
    人獻平安祭、若用牛、無論牝牡、皆當用無疵者、牽於主前、按手於所獻祭牲之首、宰於會幕門前、亞倫之子孫為祭司、灑血於祭臺四周、由平安祭牲、有所當取者、以獻於主為火祭、即蓋臟之脂、與臟內所有之脂、二內腎及其上之脂、在其脇旁者、並與腎相近之肝片、亞倫之子孫、悉焚之於祭臺、在柴上之火焚祭上、是為火祭、為馨香獻於主、○人獻平安祭、若用羊、無論牝牡皆當用無疵者以獻、若所獻者為綿羊、當牽於主前、按手於所獻之祭牲首上、宰於會幕前、亞倫之子孫、灑血於祭臺四周、由平安祭牲、有所當取者、以獻於主為火祭、即脂與全尾、尾必以脊骨而斷、蓋臟之脂、與臟內所有之脂、二內腎及其上之脂、在其脅旁者、並與腎相近之肝片、祭司悉焚於祭臺上、為火祭以饗主、若所獻者為山羊、當牽於主前、按手於其首、宰於會幕前、亞倫之子孫、灑血於祭臺四周、由祭牲有所當取者、以獻於主為火祭、即蓋臟之脂、與臟內所有之脂、二內腎及其上之脂、在其脇旁者、並與腎相近之肝片、祭司悉焚於祭臺上為火祭、為馨香以饗主、所有之脂皆當獻於主、爾無論居何處、毋食脂與血、為歷代永定之例、
  • 民數記 15:24
    會眾無知而誤犯、則會眾當用牡犢一、獻於主為馨香之火焚祭、循例配獻素祭、又奠酒、亦獻牡山羊一、為贖罪祭、
  • 羅馬書 8:3
    律法因肉體無力、不能滅罪、惟天主為罪遣其子降生肉體、狀如罪人之身、而滅身之罪矣、
  • 利未記 4:23-28
    所犯之罪、後乃覺悟、則當獻無疵之牡山羊為祭、按手於牡山羊之首、宰於主前、即宰火焚祭牲之處、此為贖罪祭、祭司以指蘸贖罪祭牲之血、塗於祭臺角上、傾餘血於祭臺之基、所有之脂、焚於祭臺上、如焚平安祭牲之脂然、如是、祭司為彼贖罪、必蒙赦宥、○民中若有人誤犯主誡命之一、行所不可行者、遂致陷於罪愆、所犯之罪、後乃覺悟、則當因其所犯之罪、獻無疵之牝山羊為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