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22: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21:22
    他们可以吃我的食物,圣的和至圣的都可以吃。
  • 哥林多前书 9:4
    难道我们没有权利接受弟兄姊妹供应的饮食吗?
  • 哥林多前书 9:13-14
    你们难道不知道,在圣殿里事奉的人可以吃圣殿里的食物,在祭坛前事奉的人可以分享祭坛上的祭物吗?同样,主也曾吩咐:传福音的人理当借着福音得到生活的供应。
  • 民数记 18:11-19
    以色列人献的举祭和摇祭都归你,我已把它们赐给你和你的儿女,这是永远的定例。你家中所有洁净的人都可以吃。我把以色列人献给耶和华的初熟之物——最好的新油、新酒和五谷都赐给你。他们献给耶和华的一切初熟之物都归你,你家中洁净的人都可以吃。以色列人永远献上的一切都要归你。奉献给耶和华的长子和头生的牲畜都归你,但要赎出长子和不洁净的头生牲畜。他们要在满月的时候被赎回,以圣所的秤为准,即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赎价是五十五克银子。头生的牛、绵羊和山羊不用赎出来,它们都是圣物。你要把它们的血洒在祭坛上,把脂肪烧掉,作为献给耶和华的馨香火祭;它们的肉要归你,正如摇祭的胸肉和举祭的右腿肉一样。以色列人献给耶和华的圣物中,我把举祭赐给你和你的儿女,这是永远的定例,是我与你及你的后代所立的永世之约。”
  • 申命记 18:3-4
    众人所献的牛羊的前腿、腮颊和胃应归祭司。你们要给祭司初收的五谷、新酒、新油和初剪的羊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