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2: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3
    他的供物若是獻牛作燔祭,就要把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牽到會幕門口,就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 利未記 1:10
    “人的供物若是獻羊作燔祭,不論是綿羊或是山羊,總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羊。
  • 路加福音 23:41
    我們是罪有應得的。我們所受的與所作的相稱,然而這個人並沒有作過甚麼不對的事。”
  • 利未記 4:32
    “如果人獻一隻綿羊羔作贖罪祭的供物,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
  • 路加福音 23:47
    百夫長看見所發生的事,就頌讚神,說:“這真是個義人!”
  • 以弗所書 5:27
    可以作榮耀的教會歸給自己,甚麼污點皺紋等也沒有,而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 馬太福音 27:4
    “我有罪了!我出賣了無辜的人﹙“人”原文作“血”。﹚!”他們說:“這是你的事,跟我們有甚麼關係?”
  • 出埃及記 12:5
    你們的羊羔要毫無殘疾,一歲以內的公羊;你們可以從綿羊或山羊裡取。
  • 路加福音 23:14
    對他們說:“你們把這人押到我這裡來,說他煽惑群眾,我已經在你們面前審訊過,在他身上一點也找不到你們控告他的罪狀,
  • 彼得前書 2:22-24
    “他從來沒有犯過罪,口裡也找不到詭詐。”他被罵的時候不還嘴,受苦的時候也不說恐嚇的話;只把自己交託給那公義的審判者。他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不活在罪中,就可以為義而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就得了醫治。
  • 約翰福音 19:4
    彼拉多再次出到外面,對猶太人說:“看!我把他帶出來給你們,讓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
  • 馬太福音 27:54
    百夫長和跟他一起看守耶穌的士兵,看見了地震和所發生的事情,就十分懼怕,說:“這個人真是神的兒子。”
  • 彼得前書 3:18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你們的罪死了,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領你們到神面前。就肉體的方面說,他曾死去;就靈的方面說,他復活了;
  • 馬太福音 27:19
    彼拉多坐在審判臺上的時候,他的夫人派人來說:“你不要干涉這個義人的事,因為昨夜我在夢中因他受了很多的苦。”
  • 馬太福音 27:24
    彼拉多見無濟於事,反會引起騷動,就拿水在群眾面前洗手,說:“流這人的血,與我無關,你們自己負責吧。”
  • 哥林多後書 5:21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有罪的,使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 彼得前書 1:19
    而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就像無瑕疵無玷污的羊羔的血。
  • 希伯來書 9:14
    何況基督的血呢?他藉著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他的血不是更能潔淨我們的良心脫離致死的行為,使我們可以事奉永活的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