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19: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7:18-21
    平安祭之肉、留至三日而人食之、則祭不見納、所獻者不足為祭、乃為可憎者、食之則自取罪戾、是肉若為不潔之物所污、則不可食、焚之以火、凡潔者俱可食此肉、平安祭乃獻於主、人蒙不潔而食其肉、必滅絕於民中、若人捫污穢、或他人之不潔、或不潔之畜、或不潔可憎之蟲蟲或作物而食獻於主祭牲之肉、必滅絕於民中、○
  • 以賽亞書 66:3
    惟不信我者、宰牛不異不異或作亦復下同殺人、宰羊不異斷犬項、獻素祭不異獻豕血、焚香不異頌偶像、彼樂從己道、心悅可憎之事、
  • 耶利米書 16:18
    彼之愆尤罪惡加增、我必先懲罰之、因彼污穢我地、以可憎之偶像、與可惡之事、充於我土、我土原文作我業○
  • 利未記 22:25
    有外邦人欲以此等之畜、獻於爾之天主為祭、毋受之、或作爾曹由外邦人得此等之畜毋以獻於爾天主為祭蓋此等之畜、體既毀傷、有殘疾、若獻之不蒙悅納、○
  • 以賽亞書 1:13
    毋復獻無益之祭、馨香馨香或作焚香我甚憎之、月朔、安息日、大會之日、我所厭棄、守節期、又復行惡、我所不容、
  • 以賽亞書 65:4
    居於塚墓、宿於密處、食豕肉、以可憎之物為羹、盛於器皿、
  • 利未記 22:23
    牛羊四肢或過長過短、樂獻則可、若用以償願、則不蒙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