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18:2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历代志下 36:14
    众祭司长和百姓也大大犯罪,效法外邦人一切可憎的事,污秽耶和华在耶路撒冷分别为圣的殿。
  • 申命记 27:15
    “‘有人制造耶和华所憎恶的偶像,或雕刻,或铸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设立,那人必受咒诅!’百姓都要答应说:‘阿们!’
  • 利未记 18:24
    “在这一切的事上,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 申命记 25:16
    因为行非义之事的人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 以西结书 16:50
    她们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见便将她们除掉。
  • 申命记 23:18
    娼妓所得的钱,或娈童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你神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 以西结书 22:11
    这人与邻舍的妻行可憎的事;那人贪淫玷污儿妇;还有玷辱同父之姐妹的。
  • 列王纪下 16:3
    却效法以色列诸王所行的,又照着耶和华从以色列人面前赶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使他的儿子经火,
  • 列王纪上 14:24
    国中也有娈童。犹大人效法耶和华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赶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恶的事。
  • 列王纪下 21:2
    玛拿西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效法耶和华在以色列人面前赶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
  • 申命记 20:18
    免得他们教导你们学习一切可憎恶的事,就是他们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们得罪耶和华你们的神。
  • 何西阿书 9:10
    主说:“我遇见以色列如葡萄在旷野;我看见你们的列祖如无花果树上春季初熟的果子。他们却来到巴力毗珥专拜那可羞耻的,就成为可憎恶的,与他们所爱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