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13: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腓立比书 3:6-8
    就热心说,我是迫害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责的。只是我先前以为对我是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的缘故而当作是有损的。不但如此,我已把万事当作是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赢得基督,
  • 提摩太前书 1:13-15
    我从前是亵渎、迫害、侮慢上帝的人;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为我是在不信、不明白的时候做的。而且我们的主的恩典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这话可信,值得完全接受:“基督耶稣到世上来是要拯救罪人”,而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 罗马书 7:14-24
    我们原知道律法是属灵的,我却是属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反而去做。如果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得承认律法是善的。事实上,这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做的。我也知道,住在我里面的,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所愿意的善,我不去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反而去做。如果我去做我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做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行善的时候,就有恶缠着我。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喜欢上帝的律,但我看出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内心的律交战,把我掳去,使我附从那肢体中罪的律。我真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
  • 加拉太书 1:14-16
    在犹太教中,我比本国许多同辈的人更激进,为我祖宗的传统更热心。然而,那位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呼召我的上帝,既然乐意把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让我在外邦人中传扬他,我就没有跟有血有肉的人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