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9:3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撒母耳記上 2:25
    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 約伯記 9:19
    若論力量,他真有能力!若論審判,他說誰能將我傳來呢?
  • 約翰一書 2:1-2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 詩篇 106:23
    所以,他說要滅絕他們;若非有他所揀選的摩西站在當中,使他的忿怒轉消,恐怕他就滅絕他們。
  • 列王紀上 3:16-28
    一日,有兩個妓女來,站在王面前。一個說:「我主啊,我和這婦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時候,我生了一個男孩。我生孩子後第三日,這婦人也生了孩子。我們是同住的,除了我們二人之外,房中再沒有別人。夜間,這婦人睡着的時候,壓死了她的孩子。她半夜起來,趁我睡着,從我旁邊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懷裏,將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懷裏。天要亮的時候,我起來要給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細細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那婦人說:「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這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們在王面前如此爭論。王說:「這婦人說『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就吩咐說:「拿刀來!」人就拿刀來。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裏急痛,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王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以色列眾人聽見王這樣判斷,就都敬畏他;因為見他心裏有神的智慧,能以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