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10:1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10:11
    予乃良牧;良牧不惜舍身致命、以保其羊、
  • 馬太福音 11:27
    吾父已將一切付諸於我矣。知子惟父、知父惟子、及蒙子啟牖之人。
  • 以賽亞書 53:10
  • 1約翰福音 2:2
  • 以弗所書 5:2
    力行愛德、亦如基督之愛爾也。彼竟為吾人之故、慨然以身獻於天主、作為祭祀牲牷、芳氣馥馥、有如馨香。
  • 約翰福音 10:17-18
    父之愛予、以予舍生;惟予將復取生焉。予之舍生、純出自願、無強之者;予能舍之、亦能復取之;此乃予所受於吾父之成命也。』
  • 彼得前書 3:18
    蓋基督亦曾為眾人之罪而死矣。彼以義者之身、而為諸不義者舍命、欲引吾人歸順天主耳。然彼之肉身雖被處死、而其神靈則生、
  • 加拉太書 1:4
    耶穌秉承我天主聖父之旨、為吾人之罪而自舍其身、以脫吾人於斯邪惡之世。
  • 約翰福音 15:13
    人之愛、莫大於為其友舍生;
  • 馬太福音 20:28
    正如人子之來、非以役人、乃為人役、且捨其生以為眾人之贖焉。』
  • 彼得前書 2:24
    肩負吾人罪累於十字聖架之上。彼之為此、惟欲吾人死於罪而生於義、「以彼創傷、療我瘡痍」云耳。
  • 撒迦利亞書 13:7
  • 約翰福音 6:46
    人未有見聖父者、惟來自天主者、則曾見之矣。
  • 約翰福音 1:18
    人未有見天主者、惟聖父懷中之惟一聖子、實已表而出之矣。
  • 提摩太前書 2:5-6
    夫天主一而已矣、而介居天主與人之間者、亦一而已矣、則基督耶穌其人也。彼已自獻為萬眾之贖、而為天主玄謨、作一適逢時會之明證。
  • 以賽亞書 53:8
  • 但以理書 9:26
  • 以賽亞書 53:4-6
  • 啟示錄 5:2-9
    復見一大力天神揚聲而言曰:「誰堪展其卷而啟其緘乎?」舉天上、人間、地下、竟無有能展其卷或注視之者。吾於是大哭、恨無大德者堪展其卷或注視之。一老謂予曰:「毋哭也!彼猶太之獅、大維根株之萌蘖已戰勝一切、因得展其卷而啟其緘矣。」當時吾見寶座及四靈物前、諸老之間、一羔羊立焉;狀若適見殺者具七角七目;七目者、即充塞大地之天主七神也。羔羊詣位於寶座者之前、即自其右手取卷;既得卷、四靈物及二十四老咸俯伏羔羊前、各抱一琴、及滿貯靈香之金爐;靈香者、眾聖之祈禱也。諸老合奏新歌一曲、其詞曰:誰堪受其書而啟其緘兮、惟爾具斯大德、爾曾自獻為犧牲兮、流爾寶血;贖元元於各種各族兮、萬邦重譯;俾翕然歸返乎天主兮、以成神國;
  • 路加福音 10:21
    當時主感於聖神、不勝忻愉曰:『偉哉聖父!天地之主!爾令世之智者昧於妙道、而獨啟迪赤子之心。父乎、是誠爾之美意。
  • 約翰福音 17:25
    公義之父乎!世不識父、予則識父、而斯輩亦識父之遣予也。
  • 約翰福音 8:55
    雖然、爾實末嘗識之、惟予則識;予若云不識、是亦妄而已矣、無異於爾之妄也。顧予實識之、且亦篤守其道也。
  • 提多書 2:14
    基督為吾人自舍其身、正欲拯贖吾人、脫免一切罪惡、加以洗滌、俾得充其子民、發憤為善云耳。
  • 加拉太書 3:13
    夫基督已代我受詛、而贖我於律法之詛矣。蓋經有云:『懸於木上者、服咒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