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耶利米書 5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列王紀上 14:22
    猶大人行惡於耶和華前、所犯罪愆、致干震怒、較先人尤甚、
  • 以西結書 21:25
    主耶和華曰、惟爾以色列族之君、爽約作惡、必罰其罪、時日已至、當去冠脫冕、不以斯人為王、使高者降為卑、卑者升為高、
  • 以西結書 17:16-20
    我耶和華指己而誓、王子既為巴比倫王所立、藐視其主、爽其盟約、則必至巴比倫而沒、敵既築壘建營、欲滅邑眾、法老雖率旅眾多、以助其戰、亦必不利、蓋王子於立約之後、不以盟誓為重、而爽其約、故不能免難。主耶和華又曰、彼藐視約言、而背我命、我指己而誓、必罰其罪、罹之以網羅、陷之以坎阱、曳至巴比倫、在彼降災、以罰其罪、
  • 耶利米書 36:21-23
    王遣猶底取卷以至、遂取之於繕寫以利沙馬室、誦於王前、諸牧伯侍側。時屆九月、王坐禦寒之宮、前有爐火。猶底誦三四篇、遂以削簡之刀割之、投之於爐、全卷悉焚。
  • 歷代志下 36:12-13
    行惡於上帝耶和華前、先知耶利米雖諭以耶和華命、猶不痛自怨艾、尼布甲尼撒王使之指上帝而誓、永不離叛、王猶強項不馴、剛愎乃心、不歸以色列族之上帝耶和華、更背尼布甲尼撒王。
  • 耶利米書 26:21-23
    約雅金王、與諸方伯武士、既聞斯言、欲謀殺之、烏哩亞知之則懼、逃於埃及、約雅金王遣亞革破子利拿單、與從者數人、詣埃及、曳烏哩亞出、至約雅金王前、殺之、棄尸於賤者之墓。
  • 耶利米書 36:29-31
    奏猶大王約雅金曰、耶和華云、卷中有言巴比倫王必至、翦滅斯國、人民野獸、不得安居、爾不悅斯言、火焚其卷、故耶和華論猶大王約雅金云、雖有後嗣、不得繼大闢之位、棄尸於外、晝暴之、夜寒之。我必罰其罪、爰及子孫、臣僕、昔予有言、欲降災於耶路撒冷居民、猶大國人、而彼弗顧、今必使災速至。
  • 列王紀下 24:19-20
    行惡於耶和華前、效約雅金所為、干耶和華震怒、耶路撒冷猶大之民、咸被驅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