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雅各書 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9:15
    不可徇私枉法,不可偏袒窮人,不可諂媚權貴之人,要秉公審判。
  • 約翰福音 8:46
    你們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把真理告訴了你們,你們為什麼還不信我呢?
  • 雅各書 2:1-4
    我的弟兄姊妹,你們既然信了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以貌取人。比方說,一個手戴金飾、衣著華麗的人來參加你們的聚會,一個衣衫襤褸的人也來參加,你們就看重那衣著華麗的,對他說:「請上座。」卻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邊。」或「坐在我的腳凳邊。」你們這樣做難道不是偏心待人,心懷惡意地判斷人嗎?
  • 加拉太書 2:19
    事實上,我因無法滿足律法的要求而向律法死了,不再受它的束縛,使我可以為上帝而活。
  • 約翰福音 16:8
    祂來了,就要在罪、義、審判方面責備世人。
  • 羅馬書 3:20
    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而被上帝視為義人,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
  • 哥林多前書 14:24
    但如果你們都做先知講道,偶然有非信徒或是不懂方言的人進來,他會醒悟到自己的罪,良心受到譴責,
  • 約翰福音 8:9
    他們聽了這句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走了,只剩下耶穌和那個女人在那裡。
  • 猶大書 1:15
    要審判所有的人,按不虔不敬的罪人所行的惡事和他們褻瀆上帝的話定他們的罪。」
  • 羅馬書 7:7-13
    那麼,我們可以說律法本身是罪嗎?當然不是!沒有律法,我們就不知道什麼是罪。律法若不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心。然而,罪卻趁機利用誡命在我裡面生出各種貪念,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我沒認識律法之前是活的,但律法來了之後,罪就活了,而我卻死了。我發現那本來要使人活的誡命反而叫我死,因為罪利用誡命趁機引誘我,而且藉著誡命殺了我。其實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既然如此,難道是良善的誡命叫我死嗎?當然不是!是罪藉著良善的誡命叫我死。這樣,罪藉著誡命叫我死就顯出它實在是邪惡至極!
  • 約翰一書 3:4
    犯罪的人都違背上帝的律法,違背上帝的律法就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