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赛亚书 5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诗篇 44:12
    你卖了你的子民也不获利,所得的并未加添你的资财。
  • 以赛亚书 45:13
    我凭公义兴起居鲁士,又要修直他一切的道路。他必建造我的城,释放我被掳的民,不为工价,也不为奖赏。”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 彼得前书 1:18
    你们知道,你们得以从你们祖先传下来虚妄的行为中救赎出来,不是靠着会朽坏的金银等物,
  • 以赛亚书 50:1
    耶和华如此说:“我休了你们的母亲,她的休书在哪里呢?我将你们卖给了我哪一个债主呢?看哪,你们被卖是因你们的罪孽;你们的母亲被休,是因你们的过犯。
  • 耶利米书 15:13
    “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内所犯的一切罪,将你的货物财宝当掠物,白白地交出来。
  • 罗马书 7:14-25
    我们原知道律法是属灵的,我却是属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反而去做。如果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得承认律法是善的。事实上,这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做的。我也知道,住在我里面的,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所愿意的善,我不去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反而去做。如果我去做我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做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行善的时候,就有恶缠着我。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喜欢神的律,但我看出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内心的律交战,把我掳去,使我附从那肢体中罪的律。我真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这样看来,一方面,我内心顺服神的律,另一方面,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