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來書 7: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7:28
    律法所立為祭司長者、不能無疵、若律法後之誓、則立上帝子為祭司長、永為完人、
  • 約翰福音 12:34
    眾曰、我聞律云、基督永存、爾何言人子必見舉、人子誰乎、
  • 啟示錄 1:18
    我已永生、雖死復生、歷世無疆、執陰府死亡之鑰、
  • 以賽亞書 9:6-7
    子將誕生、上帝所賜、我受其益、彼必負荷國政、其名不一、稱為神妙哲士、全能上帝、永生之主、平康之君、繼大闢之位、其國昌大、長享綏安、保定之、延釐之、維公與正、自今而後、永世靡暨、萬有之主耶和華、必熱中而行之。
  • 希伯來書 7:8-25
    取什一之人有二、若利未則世襲其職、惟麥基洗德、經云、永為其職、姑試言之、利未於民中十分取一、而當其附亞伯拉罕時、已以什一輸之矣、蓋麥基洗德遇亞伯拉罕時、利未尚在祖身、昔民受律例時、利未子孫任祭司職、若人賴此、罔有缺乏、則毋庸別設一祭司、依麥基洗德班聯、不依亞倫班聯、祭司職既易、律例必易、吾所言之人、乃屬他族、從無供役祭壇者、蓋摩西未嘗以祭司職諭猶大、吾主由猶大出、則祭司職之易、不彰彰明乎、依麥基洗德之職、別設祭司、非遵變易之法、乃遵永存之命、蓋上帝曰、爾永為祭司、依麥基洗德班聯、故祭司職之易又愈明矣、夫舊法無益、罔有功效、則遂廢弛、律法未臻於大成、更創新法、使我愈能望福、近上帝前、屬利未者、雖立為祭司、而不以誓惟耶穌之立、為上帝所誓、經云、主誓不改、爾永為祭司、依麥基洗德班聯、
  • 希伯來書 13:8
    耶穌基督、自昔迄今、至永不變、
  • 撒母耳記上 2:35
    我必挺生忠藎之祭司、彼循我心意而行、我必克昌厥後、使恆從我受膏者。
  • 羅馬書 6:9
    且知基督復生、必不復死、為死所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