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世記 22: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11:17-19
    因着信,亞伯拉罕被考驗的時候把以撒獻上,這就是那領受了應許的人甘心把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神曾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他認為神甚至能使人從死人中復活,意味着他得回了他的兒子。
  • 雅各書 2:21-23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得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相輔並行,而且信心是因着行為才得以成全的。這正應驗了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了神,這就算他為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 以賽亞書 53:6-12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他被欺壓受苦,卻不開口;他像羔羊被牽去宰殺,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誰能想到他的世代呢?因為他從活人之地被剪除,為我百姓的罪過他被帶到死裏。他雖然未行殘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穴,與財主同墓。耶和華的旨意要壓傷他,使他受苦。當他的生命作為贖罪祭時,他必看見後裔,他的年日必然長久。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因自己的勞苦,他必看見光就心滿意足。因自己的認識,我的義僕使許多人得稱為義,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因此,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份,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傾倒自己的生命,以至於死,也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為他們的過犯代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