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世記 2: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19:3-9
    有幾個法利賽人到耶穌那裡想試探祂,便問祂:「丈夫可以用任何理由休妻嗎?」耶穌回答說:「你們沒有讀過嗎?太初,造物主造了男人和女人,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樣,夫妻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了。因此,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他們追問:「那麼,為什麼摩西說,只要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因為摩西知道你們鐵石心腸,所以才准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除非是妻子不貞,否則,任何人休妻另娶,就是犯通姦罪。」
  • 以弗所書 5:28-31
    同樣,作丈夫的也要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體,愛妻子就是愛自己。沒有人會厭惡自己的身體,人總是珍惜保養身體,正如基督對待教會一樣,因為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
  • 馬可福音 10:6-12
    太初創造時,『上帝造了男人和女人。』『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樣,夫妻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了。因此,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回到屋裡後,門徒追問耶穌這件事。耶穌說:「任何人休妻另娶,就是對妻子不忠,是犯通姦罪。同樣,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通姦罪。」
  • 羅馬書 7:2
    比方說,一個婦人結了婚,只要丈夫還在世,她就受律法的約束要與丈夫在一起。如果丈夫死了,她就脫離了與丈夫的婚姻關係。
  • 彼得前書 3:1-7
    照樣,作妻子的要順服丈夫。這樣,即使丈夫不信從真道,也會因為看見妻子貞潔和敬虔的品行而被無聲地感化。
  • 哥林多前書 6:16-17
    你們不知道與妓女苟合,就是和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然而,與主聯合就是與祂合為一靈。
  • 哥林多前書 7:10-11
    我也吩咐那些已婚的人,其實不是我吩咐,而是主吩咐: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妻子不可再嫁別人,只能與丈夫復合。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 箴言 31:10
    誰能找到賢德之妻?她的價值遠勝過珠寶。
  • 瑪拉基書 2:14-16
    你們還問為什麼。因為耶和華在你和你的髮妻中間作證,她是你的配偶,是你盟約的妻子,你卻對她不忠。上帝不是把你們結合為一體,叫你們肉體和心靈都歸祂嗎?祂為何這樣做?是為了得敬虔的後裔。所以,要看管好你們的心,不可對自己年輕時所娶的妻子不忠。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說:「我憎惡休妻和以暴虐待妻子的人。所以要守護你們的心,不可有不忠的行為。」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 箴言 12:4
    賢德的妻子是丈夫的冠冕,無恥的妻子如丈夫的骨瘤。
  • 哥林多前書 7:2-4
    不過,為了避免發生淫亂的事,男婚女嫁也合情合理。夫妻雙方都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過正常的夫妻生活。妻子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丈夫才有權;丈夫也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妻子才有權。
  • 詩篇 45:10
    女子啊,要側耳傾聽:不要再掛念家鄉的父老,
  • 申命記 4:4
    但你們這些信靠你們的上帝耶和華的人至今還活著。
  • 創世記 31:14-15
    拉結和利亞說:「父親的家產沒有我們的份兒,我們早就被當作外人了,他賣了我們,把我們的身價全部吞了。
  • 提摩太前書 5:14
    所以,我建議年輕的寡婦再嫁,生兒育女,料理家務,不要給仇敵毀謗的機會,
  • 申命記 10:20
    你們要敬畏你們的上帝耶和華,事奉祂,倚靠祂,憑祂的名起誓。
  • 使徒行傳 11:23
    他到達後,看見上帝所賜的恩典,就萬分高興,勸勉他們要全心地忠於主。
  • 利未記 22:12-13
    如果祭司的女兒嫁給本族以外的人,她便不可再吃舉祭。如果祭司的女兒守寡或被休,無兒無女,又像年輕時回到父親家居住,便可以吃父親的食物。除此以外,不屬於祭司家的人都不可以吃。
  • 創世記 24:58-59
    他們就叫來利百加,問她:「你願意跟這個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願意!」於是,他們讓利百加和她的奶媽跟老總管及隨行的人一同離去,
  • 約書亞記 23:8
    你們要一如既往地倚靠你們的上帝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