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4: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3:10
    凡由行律者服詛、記有之、不恆於律之所載而悉行者見詛、
  • 馬太福音 22:29-32
    耶穌曰、爾誤矣、以不識經及上帝之能故也、蓋復起時、不娶不嫁、如天使然、論死者復起、上帝所諭於爾者、爾豈未讀乎、曰吾乃亞伯拉罕之上帝、以撒之上帝、雅各之上帝、是上帝非死者之上帝、乃生者之上帝也、
  • 羅馬書 3:19
    我儕知律所言、乃為律下者言之、以塞眾口、使舉世服罪於上帝前、
  • 加拉太書 3:23-24
    然信未著、我儕拘守律下、且為所囿、以俟將顯之信、如是、律為我儕之塾師引就基督、俾由信而見義、
  • 約翰福音 5:46-47
    爾若信摩西、則必信我、因其所書者指我、若不信其書、詎信我言哉、
  • 馬太福音 21:42-44
    耶穌曰、經云、工師所棄之石、成為屋隅首石、此主所為者、我目而奇之、爾未讀乎、故我語汝、上帝國必奪諸爾、以賜結實之民矣、墮此石上者、身必碎、此石墮其上者、散若塵、
  • 羅馬書 10:3-10
    蓋不識上帝之義、而求立己之義、故不服上帝之義也、夫律盡於基督、致義夫諸信者、摩西書云、行律之義者、則因之而生、但由信之義則曰、爾勿意謂誰升於天、即言攜基督而下也、誰下於淵、即言攜基督自死而上也、然則何謂耶、曰、道在邇、在汝口、在汝心、即由信之道、我儕所宣也、若爾以口認耶穌為主、心信上帝自死起之、則得救、蓋人心信以致義、口認以致救、
  • 加拉太書 4:9
    今既知之、更為上帝所知、何反向劣弱空乏之小學、復欲為之役乎、
  • 羅馬書 9:30-32
    然則將何言耶、異邦人未趨義而得義、即由信之義也、惟以色列人趨義之律而不及、此何故耶、曰不由於信、而由於行、乃蹶於躓人之石、
  • 約翰福音 10:34
    耶穌曰、爾律不載云、我言爾曹為神乎、
  • 約翰福音 15:25
    此乃應其律所載云、彼無故惡我也、
  • 羅馬書 6:14
    蓋罪必不主爾、以爾非在律下、乃在恩下也、○
  • 羅馬書 7:5-6
    蓋我儕徇形軀時、其由律之惡慾動於肢體、厥果維死、今於素所縛我之律、既脫之若死、致我之奉事、不以文之舊、而以神之新矣、○
  • 約翰福音 12:34
    眾曰、我聞律云、基督永存、爾何言人子將見舉乎、此人子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