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3: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8:5
    你們要遵守我的典章和律例。遵行的人必存活。我是耶和華。
  • 羅馬書 10:5-6
    關於律法的義,摩西寫道:「人若遵行律法的誡命,就必活著。」但是論到以信心為基礎的義,聖經上說:「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意思是誰要把基督領下來,
  • 羅馬書 4:14
    如果只有遵行律法的人才可以承受應許,信心就沒有價值,上帝的應許也就落了空。
  • 羅馬書 11:6
    既然說是出於恩典,就不再基於行為,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
  • 羅馬書 4:4-5
    人工作得來的工錢不算是恩典,是應得的。但對於只信赦免罪人的上帝、不靠功勞的人,他的信就被算為義。
  • 羅馬書 4:16
    所以,上帝的應許是藉著人的信心賜下的,好叫這一切都是出於上帝的恩典,確保應許歸給所有亞伯拉罕的子孫,不單是守律法的人,也包括一切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
  • 馬太福音 19:17
    耶穌說:「你為什麼問我做什麼善事?只有上帝是善的,你要得永生,就必須遵守祂的誡命。」
  • 路加福音 10:25-28
    有一次,一名律法教師站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應該怎樣做才能得永生呢?」耶穌反問他:「律法怎麼說?你怎麼理解?」律法教師答道:「『你要全心、全情、全力、全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如己』。」耶穌說:「你答得對,照著去做就有永生了。」
  • 羅馬書 9:30-32
    這樣看來,我們該說什麼呢?本來不追求義的外族人卻因信而得到了義。以色列人靠遵行律法追求義,卻徒勞無功。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他們不憑信心,只靠自己的行為去追求義,結果就在那塊「絆腳石」上跌倒了。
  • 尼希米記 9:29
    你警告他們,要使他們遵守你的律法,但他們行事狂傲,不聽從你的誡命,干犯你的典章。人若遵行這典章就必存活,但他們背棄你,頑固不化,不肯聽從。
  • 以西結書 20:11
    向他們頒佈我的律例和典章,若有人遵守,就必活著。
  • 以西結書 20:13
    「『可是,以色列人卻在曠野背叛我,不遵行我的律例和典章——遵行的人必活著,大肆褻瀆我的安息日。我本想在曠野向他們發烈怒,滅絕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