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21: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9:21
    你的眼睛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 馬太福音 5:38-40
    “你們聽過有這樣的吩咐:‘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可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對抗,有人打你的右臉,把另一邊也轉過來讓他打;有人要告你,想拿你的襯衫,就連外套也讓他拿去。
  • 路加福音 6:38
    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要用十足的升斗,連按帶搖,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升斗量給人,就必用甚麼升斗量給你們。”
  • 利未記 24:19-20
    如果有人使他的同伴傷殘;他怎樣待人,人也必怎樣待他;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使人傷殘,人也必怎樣使他傷殘。
  • 撒母耳記上 15:33
    撒母耳說:“你的刀怎樣使婦人喪子,你的母親在婦人中也要怎樣喪子。”於是撒母耳在吉甲,在耶和華面前把亞甲斬成碎塊。
  • 出埃及記 21:26-27
    “如果有人擊打他奴僕的一隻眼,或婢女的一隻眼,把眼打壞了,就要因他的眼的緣故讓他自由離去。如果有人打落了他奴僕的一顆牙,或婢女的一顆牙,就要因他的牙的緣故讓他自由離去。
  • 馬太福音 7:2
    你們怎樣判斷人,也必怎樣被判斷;你們用甚麼標準衡量人,也必照樣被衡量。
  • 士師記 1:6-7
    比色王逃跑;他們追趕他,把他捉住,砍去了他手腳的大拇指。比色王說:“從前有七十個王,手腳的大拇指都被我砍去,在我的桌子底下拾取食物;現在神照著我所行的,報應我了。”於是他們把他帶到耶路撒冷,後來他就死在那裡。
  • 啟示錄 16:6
    因為他們曾流聖徒和先知的血,現在你給他們血喝,這是他們該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