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21: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9:21
    你的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 創世記 4:24
    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的,必遭報七十七倍。
  • 羅馬書 13: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就該懼怕,因為他不是徒然佩劍;他是神的用人,為神的憤怒,報應作惡的。
  • 出埃及記 21:26-27
    「人若打奴僕或婢女的眼睛,毀了一隻,就要因他的眼讓他自由離去。若打掉了奴僕或婢女的一顆牙,就要因他的牙讓他自由離去。」
  • 以賽亞書 58:3-4
    「我們禁食,你為何不看呢?我們刻苦己心,你為何不理會呢?」看哪,你們禁食的時候仍追求私利,剝削為你們做苦工的人。看哪,你們禁食,卻起紛爭興訟,以兇惡的拳頭打人。你們今日這種禁食無法使你們的聲音聽聞於高處。
  • 創世記 4:15
    耶和華對他說:「既然如此,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 創世記 9:6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 箴言 29:19
    僕人不能靠言語受教;他即使明白,也不回應。
  • 民數記 35:19
    報血仇者可以親自殺死那故意殺人的;他一找到兇手,就可以殺死他。
  • 民數記 35:30-33
    「無論誰殺了人,必須憑幾個證人的口,才可把那故意殺人的處死;只憑一個證人,不足以判人死。那犯死罪的殺人犯,你們不可收贖價來代替他的命;他必須被處死。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向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回本地居住。這樣,你們就不會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能使地污穢;若有血流在地上,除非流那殺人者的血,否則那地就不得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