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记 21: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记 19:21
    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 创世记 4:24
    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
  • 罗马书 13:4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 出埃及记 21:26-27
    “人若打坏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只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若打掉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个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
  • 以赛亚书 58:3-4
    他们说:‘我们禁食,你为何不看见呢?我们刻苦己心,你为何不理会呢?’看哪,你们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勒逼人为你们做苦工。你们禁食,却互相争竞,以凶恶的拳头打人。你们今日禁食,不得使你们的声音听闻于上。
  • 创世记 4:15
    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
  • 创世记 9:6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 箴言 29:19
    只用言语,仆人不肯受管教;他虽然明白,也不留意。
  • 民数记 35:19
    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杀人的,一遇见就杀他。
  • 民数记 35:30-33
    “无论谁故杀人,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那逃到逃城的人,你们不可为他收赎价,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来住在本地。这样,你们就不污秽所住之地,因为血是污秽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杀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