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记 21: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记 19:21
    你的眼睛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 创世记 4:24
    人若杀该隐,要遭报七倍;人若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
  • 罗马书 13:4
    因为他是神的仆役,是对你有益的。但如果你作恶,就应当惧怕;因为他佩剑,不是没有作用的。他是神的仆役,是向作恶的人施行刑罚的。
  • 出埃及记 21:26-27
    “如果有人击打他奴仆的一只眼,或婢女的一只眼,把眼打坏了,就要因他的眼的缘故让他自由离去。如果有人打落了他奴仆的一颗牙,或婢女的一颗牙,就要因他的牙的缘故让他自由离去。
  • 以赛亚书 58:3-4
    他们说:“为什么我们禁食,你不看呢?为什么我们刻苦己身,你不理会呢?”看哪!你们在禁食的日子,仍然追求自己喜欢作的事,欺压为你们作工的人。看哪!你们禁食,结果是吵闹和打架,用凶恶的拳头打人;你们不要像今天这样的禁食,使你们的声音可以听闻于天上。
  • 创世记 4:15
    耶和华对该隐说:“绝不会这样,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了一个记号,免得遇见他的人击杀他。
  • 创世记 9:6
    流人血的,人也必流他的血;因为神造人,是按着他自己的形象。
  • 箴言 29:19
    只用言语,不能使奴仆受管教;他虽然明白,却没有反应。
  • 民数记 35:19
    报血仇的,要亲自把那故意杀人的杀死;一遇见他,就可以杀死他。
  • 民数记 35:30-33
    杀人的,要凭着几个见证人的口供,才可以把他处死;如果只有一个见证人,就不能指证把人处死。犯了死罪,故意杀人的,你们不可收取赎价代他赎命,因为他必被处死。逃到避难城的人,你们也不可收取他的赎价,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前回到本地居住。这样,你们就没有玷污你们所在之地,因为血能玷污地;在地上如果有流人血的,除非流那故意杀人者的血,那地的血就不能得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