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斯帖记 8: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斯帖记 4:11
    “王的所有臣仆和各省人民都知道有一条法令,不论男女,未蒙宣召擅入内院去见王的必被处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他才能活命。现在我已有三十天未蒙王召见了。”
  • 以斯帖记 5:2
    王见以斯帖王后站在院内,就施恩给她,向她伸出手中的金杖,以斯帖便上前摸杖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