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4:4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35:6
    「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鎮中,要設立六座逃城,讓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
  • 民數記 35:14-15
    約旦河東指定三座,迦南地也指定三座,作為逃城。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以及寄居者,作為逃城,讓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
  • 約書亞記 20:2-9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我藉摩西所吩咐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使那無意中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這些要作為你們逃避報血仇者的城。殺人者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站在城門口,把他的事情陳訴給那城的長老聽。他們就要接他入城,給他地方,讓他住在他們中間。若是報血仇者追上了他,長老不可把他交在報血仇者的手裏,因為他是無意中殺了鄰舍的,並非過去彼此之間有仇恨。他要住在那城裏,直到他站在會眾面前受審判;等到當時的大祭司死後,殺人者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於是,以色列人劃分拿弗他利山區加利利的基低斯、以法蓮山區的示劍和猶大山區的基列‧亞巴,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他們在約旦河的另一邊,就是耶利哥的東邊,從呂便支派中,在曠野的平原設立比悉,從迦得支派中設立基列的拉末,從瑪拿西支派中設立巴珊的哥蘭。這都是為以色列眾人和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所指定的城鎮,使凡誤殺人者可以逃到那裏,不至於死在報血仇者的手中,直到他站在會眾面前受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