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14:2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18:20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地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在以色列人中間,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
  • 申命記 14:29
    這樣,利未人(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以及在你城裡的寄居者和孤兒寡婦,就可以來,吃得飽足;好叫耶和華你的神在你手所作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
  • 申命記 12:12
    你們和你們的兒女、僕婢,以及住在你們城裡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歡樂,因為利未人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
  • 提摩太前書 5:17
    那些善於治理教會的長老,尤其是那些在講道和教導上勞苦的長老,你們應當看他們是配受加倍的敬重和供奉的。
  • 申命記 18:1-2
    “利未支派的祭司和利未整個支派,在以色列中,必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的,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他們應得的一份(“他們應得的一份”直譯是“它的份”,即利未支派的份)。利未人在兄弟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就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應許他們的。
  • 申命記 12:18-19
    你只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和在耶和華你的神選擇的地方吃,你和你的兒女、僕婢,以及在你城裡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你也要因你手所作的一切事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歡樂。你要自己謹慎,你在你那地上的日子,永不可丟棄利未人。
  • 加拉太書 6:6
    在聖道上受教的,應該和施教的人分享自己的一切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