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12: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7:11
    因為肉之生命是在於血;是我給了你們讓它在祭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行除罪禮的;因為是血(血是生命)在除罪的。
  • 創世記 9:4
    惟獨帶生命的肉,就是帶血的肉,你們卻不可喫。
  • 利未記 3:16-17
    祭司要給燻在祭壇上做食物做火祭、做怡神之香氣:一切脂肪都是屬於永恆主的。在你們一切的住所、一切脂肪、和一切的血、你們都不可喫:這要做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條例。』
  • 申命記 12:16
    只是血就不可喫;要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樣。
  • 利未記 17:13-14
    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你們中間寄居的外僑、打獵得了可喫的野味、無論是野獸是飛鳥,他總要插牠的血讓流出來,用塵土掩蓋上。因為凡有血肉的的生命、其血就等於其生命。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凡有血肉的的血、你們都不可喫,因為凡有血肉的的生命、就是牠的血;凡喫血的必須被剪除。
  • 啟示錄 5:9
    他們直唱新的歌說:『你是配取那書卷、而揭開其印的;因為你曾被屠殺,曾用你的血從各族派各種語言的人、各民族各邦國中、買了人來,歸於上帝;
  • 馬太福音 20:28
    正如人子來,並不是要受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將性命獻出,替許多人做贖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