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林多後書 8: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使徒行傳 24:17
    過了幾年我帶著捐款回來賙濟本國,同時也帶了祭物,
  • 哥林多前書 16:3-4
    我來到之後,你們選中了甚麼人,我就派他們帶著書信,把你們的捐款送到耶路撒冷去。如果我也應該去,他們就可以和我一同去。
  • 哥林多後書 9:1
    關於供應聖徒的事,我本來沒有寫信給你們的必要,
  • 羅馬書 15:25-26
    不過,我現在為了供應聖徒的事要往耶路撒冷去;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捐了一些錢,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
  • 馬可福音 14:7
    你們常常有窮人跟你們在一起,只要你們願意,隨時都可以向他們行善,然而你們卻不常有我。
  • 列王紀下 5:15-16
    乃縵和他的隨員又回到神人那裡,他進去,站在他面前,說:“看哪!現在我知道除了在以色列以外,全地都沒有神。現在,請你收下你僕人一點禮物吧。”以利沙說:“我指著我所事奉永活的耶和華起誓,我決不收取任何禮物。”乃縵再三促請他接受,都被他拒絕。
  • 使徒行傳 6:1-7
    門徒不斷增加的時候,講希臘話的猶太人,埋怨本地的希伯來人,因為在日常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於是十二使徒召集了眾門徒,說:“要我們放下神的道,去管理伙食,是不合適的。所以弟兄們,應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見證、滿有聖靈和智慧的人,我們就派他們負責這事。至於我們,我們要專心祈禱、傳道。”這個意見全會眾都很滿意,於是選出司提反,他是一位滿有信心和聖靈的人,還有腓利、伯羅哥羅、尼加挪、提門、巴米拿,以及歸信猶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叫他們站在使徒面前。使徒禱告後,就為他們按手。神的道傳開了;在耶路撒冷,門徒人數大大增加,有很多祭司也信從了真道。
  • 加拉太書 2:10
    只是要我們記念窮人,這本來也是我一向熱心作的。
  • 哥林多前書 16:15
    弟兄們,你們知道司提反一家人是亞該亞初結的果子,他們專心地服事聖徒。
  • 馬太福音 25:40
    王要回答他們:‘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所作的,只要是作在我一個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作在我的身上了。’
  • 使徒行傳 9:39-41
    彼得就動身,跟他們一同去。到了之後,他們領他上樓。所有寡婦站在彼得旁邊哭,把多加和她們在一起的時候所做的內衣外衣拿給他看。彼得叫大家出去之後,就跪下來禱告,然後轉過身來對著屍體說:“戴比莎,起來!”她就睜開眼睛,一看見彼得,就坐了起來。彼得伸手扶她起來,叫聖徒們和寡婦都進來,把多加活活地交給他們。
  • 馬太福音 12:50
    凡是遵行我天父旨意的,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
  • 創世記 33:10-11
    雅各說:“請不要這樣,我若得你的喜悅,就求你從我手裡收下這些禮物吧;因為我看見了你的面,就好像見了神的面;你實在恩待了我。請你收下我帶來給你的禮物,因為神施恩給我,我甚麼都有了。”雅各再三懇求他,他才收下了。
  • 馬太福音 25:44-45
    他們就回答:‘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渴了、作旅客、赤身露體、病了,或在監裡,卻沒有服事你呢?’王要回答他們:‘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然沒有作在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沒有作在我的身上了。’
  • 腓利門書 1:5-6
  • 希伯來書 6:10
    因為神並不是不公義,以致忘記了你們的工作,和你們為他的名所表現的愛心,就是你們以前服事聖徒,現在還是服事他們。
  • 提摩太前書 5:10
    並且要有善行的見證:就如養育兒女,接待客旅,替聖徒洗腳,救濟困苦的人,盡力行各樣的善事等。
  • 哥林多後書 9:12-14
    因為這供應的事,不僅補足了聖徒的缺乏,也使許多人對神感謝的心格外增多。眾聖徒因為你們承認和服從了基督的福音,並且慷慨地捐輸給他們和眾人,藉著你們在這供應的事上所得的憑據,就把榮耀歸給神。因著神在你們身上的厚恩,他們就為你們禱告,切切地想念你們。
  • 加拉太書 6:10
    所以,我們一有機會,就應該對眾人行善,對信徒更要這樣。
  • 羅馬書 15:31
    求神救我脫離猶太地不信從的人,使我帶到耶路撒冷的捐款,可以得到聖徒的悅納;
  • 哥林多後書 8:18-19
    我們還派了一位弟兄和他同去,(這人在福音的事工上,得到了眾教會的稱讚。不但這樣,眾教會更選派了他作我們的旅伴。我們辦理這慈善的事,是為了主的榮耀,也是為了我們的心願。)
  • 使徒行傳 11:29
    於是門徒決定按著各人的力量捐款,好送給住在猶太的弟兄。
  • 馬太福音 10:42
    無論誰因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些微不足道的人中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不會得不到他的賞賜。”
  • 約翰福音 19:26-27
    耶穌看見母親,又看見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母親說:“母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然後他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那時起,那門徒就把她接到自己的家裡去了。
  • 1約翰福音 3:16-18
  • 哥林多前書 16:1
    關於捐獻給聖徒的事,從前我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要照著去行。
  • 使徒行傳 16:15
    她和她一家受了洗以後,就請求說:“你們若認為我是對主忠實的,就請到我家來住。”於是她強留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