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代志下 4: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耶利米書 28:3
    昔巴比倫王取主殿之器皿、自斯處攜至巴比倫、二年之內、我必使之返斯土、
  • 啟示錄 9:13
    第六天使吹角、我聞有聲、自天主前金臺之四角而出、
  • 利未記 24:5-8
    爾以細麵炊餅十二、每餅用麵伊法十分之二、將餅列為二行、每行六餅、陳列於主前精金案上、每行上置純潔之乳香、此為餅上當獻於主之火祭、每安息日、常陳於主前、當取自以色列人、守為永約、
  • 歷代志下 26:16-18
    強盛則心驕、以招禍患、干犯主其天主、擅入主殿、欲焚香於焚香臺、祭司長亞薩利雅與主之祭司有勇者八十人、隨之入殿、阻烏西雅王曰、烏西雅歟、焚香於主前、非爾所可、惟亞倫子孫為祭司特立以焚香者方可、爾已犯罪、當出聖所、爾行此事、主天主不使爾得榮、
  • 歷代志下 4:8
    作案十、置於殿內、右五、左五、又作金盂百、
  • 出埃及記 30:1-10
    爾以什停木作焚香臺、長一尺、廣一尺、其製維方、高二尺、四隅各出一角、臺之上面與四旁、並臺角、皆蔽以精金、又於臺之四周作金緣、又作金環二、置於緣下、在其兩旁、可貫杠以舁之、以什停木作杠、以金蔽之、當以臺置於掩法匱之幔前、與法匱上之贖罪蓋、即我降臨諭爾之所相對、每朝、亞倫修燈時、當焚香於臺上、暮、亞倫燃燈時、亦焚香於其上、當歷代恆焚香於主前、於此臺上毋焚非聖之香、毋獻火焚祭與素祭、毋行灌奠、每歲一次、亞倫以贖罪祭牲之血、灑於其角、行贖罪禮於其上、是乃爾曹歷代所當行者、此臺於主前為至聖、○
  • 耶利米書 52:18-19
    又將釜、鏟、刀、盂、碗、及諸銅器、奉事時所用者、悉攜之去、所有之盤、香爐、盂、釜、燈臺、碗、樽、或金者、或銀者、侍衛長悉攜之去、
  • 列王紀下 25:13-15
    主殿之銅柱、盤座、及主殿之銅海、迦勒底人皆毀之、攜其銅至巴比倫、其釜、鏟、刀、碗、及諸銅器、奉事時所用者、悉攜之去、其香爐、其盂、或金者、或銀者、侍衛長亦悉攜之去、
  • 歷代志下 36:18
    天主殿中大小器皿及寶物、並王與諸牧伯之寶物、悉攜至巴比倫、
  • 歷代志上 28:16
    作陳設餅之金案所宜之輕重、案各有其輕重、作諸銀案所宜之輕重、
  • 以斯拉記 1:7-11
    昔尼布甲尼撒自耶路撒冷遷主殿之器皿、置於己神之廟、今巴西王古列、命司庫者米提利達攜斯器皿出、按其數付於猶大牧伯設巴薩、
  • 出埃及記 25:23-30
    爾以什停木作案、長二尺、廣一尺、高一尺半、蔽以精金、四周以金作緣、案之四周、各作一橫梁、廣一掌、在橫梁上四周以金作緣、作金環四、置於案之四隅、即於案之四足、環當附於橫梁、或作環當在橫梁上下同可貫杠以舁案、以什停木作杠、以金蔽之、藉以舁案、以精金作盤碗、並奠酒之壺杯、在案上、當以陳設餅恆供於我前、○
  • 啟示錄 8:3
    又一天使執金香爐來、立於祭臺側、又得多香、以與聖徒祈禱、同獻於寶座前之金臺、
  • 但以理書 5:2-3
    伯沙撒王飲至半酣、命人將其父父或作祖尼布甲尼撒、自耶路撒冷之殿中、所取取或作掠出下同之金銀器皿、攜之至、使王與大臣妃嬪、以之飲酒、於是以其金銀器皿、自耶路撒冷天主之殿中所取者、攜之至、王與大臣及妃嬪、遂以之飲酒、
  • 但以理書 5:23
    竟向天上之主自高、使人將其殿之器皿、取至爾前、爾與爾大臣及妃嬪、以之飲酒、讚美金銀銅鐵木石所造諸神、彼不見不聞不知、惟掌爾生氣生氣或作呼吸及爾命運爾命運原文作爾諸道塗之天主、爾反不頌揚之、
  • 出埃及記 37:25-29
    以什停木作焚香臺、長一尺、廣一尺、其製維方、高二尺、臺之四隅各出一角、臺之上面與四旁並臺角、皆蔽以金、又於臺之四周作金緣、作金環二、置於緣下、在其兩旁、貫杠以舁之、以什停木作杠、以金蔽之、又按和香之法、製聖膏與清潔之香、
  • 列王紀上 7:48-50
    所羅門又作主殿所用之金器、即金焚香臺、與供陳設餅之金案、內殿前之燈臺、右五左五、以精金作之、其花、其盞、其翦、以金作之、盆、翦、翦或作刀盂、碗、香爐、以精金作之、內殿即至聖所、其門樞與外殿之門樞、亦以金作之、
  • 歷代志下 36:10
    歲暮、尼布甲尼撒遣人攜約雅斤至巴比倫、亦擄掠主殿諸珍器、立約雅斤叔叔原文作兄西底家、為猶大及耶路撒冷王、○
  • 列王紀下 24:13
    巴比倫王遂將主殿府庫之寶物、及王宮府庫之寶物、自城中攜之去、又將主殿諸金器、即以色列王所羅門所作者、悉毀之、又將主殿諸金器即以色列王所羅門所作者悉毀之或作又將以色列王所羅門在主殿所飾之金悉剝而取之應主所言、